25
2023-05

关于在2023届毕业生中选聘校友工作联络员的通知

各学院及各学院校友分会:为进一步做好校友工作,保持毕业生与学校的畅通联系,增进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情谊,发挥广大校友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2023届毕业生中选聘一定数量的校友工作联络员,协助学校开展校友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校友工作联络员的选聘范围2023届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各推荐1名校友工作联络员。二、校友工作联络员的主要职责1.保持与母校、所在班级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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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关于做好各学院校友分会理事会届中人员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各学院校友分会: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校友工作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各学院校友分会组织机构信息,推动我校校友工作高质量开展。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友工作管理办法》(华水政2019-19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加强二级校友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华水政2019-197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校友工作的总体安排,拟开展各学院校友分会理事会届中人员调整和相关学院校友分会成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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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关于组织开展校友返校活动暨召开校友会秘书长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学院及各学院校友分会:为进一步提升校友工作水平,凝聚校友力量,加强各学院校友分会、各地校友联络处与母校间的交流互动、推进二级校友组织建设,促进校友工作和学校事业共同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校友返校活动暨召开校友会秘书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23年4月13-14日(周四、周五)二、活动主题重温母校时光 携手共创一流三、返校人员各地校友联络处、各行业校友会秘书长(副秘书长),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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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关于2022年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强教育基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校属各单位: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强教育基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155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项目执行单位评审、华水自强基金管委会最终审定,2022年度华水自强教育基金拟对25个学生团队、139名学生和教师进行奖励和资助。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所反映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教育发展基金会。联 系 人:尚老师联系地址: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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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关于开展2022年度“杰出校友奖学(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为奖励品学兼优、勇于创新的优秀学生和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教师,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杰出校友奖学(教)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249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杰出校友奖学(教)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奖励类别创新创业大赛奖学金、援疆(藏)奖学金和书记校长提名奖学(教)金。二、奖励对象及标准奖励对象及标准详见管理办法(附件1)。三、评选程序(一)个人(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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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关于开展2022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强教育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为弘扬“情系水利,自强不息”的华水精神,支持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强教育基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155号)(附件1)文件精神,河南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2022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强教育基金”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资助类别自强奖学金、自强助学金、自强奖教金和自强创新资助金四个类别。二、资助标准和评选规则(一)自强奖学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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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

关于2021年度杰出校友奖学(教)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单位:2021年度杰出校友奖学(教)金的申报、评审工作已结束。现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杰出校友奖学(教)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19〕228号)要求,将拟获奖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1日—27日。若有异议,请与河南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联系人:尚老师地址: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212A室联系电话:0371-69310630 河南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2年9月21日附件: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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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关于选聘2022届校友工作联络员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院:为进一步做好校友工作,保持毕业生与学校的畅通联系,增进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情谊,发挥广大校友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学校决定在2022届毕业生中遴选一批校友工作联络员,协助学校开展校友工作。工作安排如下:一、校友工作联络员的选聘范围2022届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各推荐1名校友工作联络员。二、校友工作联络员的主要职责1.保持与母校、所在班级或专业同学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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