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第5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22 浏览:次 发布人:组织部网站管理员

各分党校:

根据学校党校工作安排,2018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定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1120日前,各二级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数,提交本期培训课程表(包括开课时间、开课地点、授课人员、培训内容等)进行审核备案(纸质一份,加盖党委印章)。

21129日前,各分党校组织授课并进行结课考试。

31215日前,报送《党校培训学员登记表》和培训课程表(纸质档均加盖党委印章),领取结业证书。培训材料电子至组织部邮箱zzb@ncwu.edu.cn

二、工作要求

(一)充分准备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组通字〔201810号)精神,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程序和要求,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

2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教学首要任务,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加强管理

1.坚持质量立校,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培训质量分党校校长负责制,把培训质量放在第一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校工作相关规定确定培训对象、制定授课计划,严格考勤和考核,不得擅自减少培养阶段、缩短培养时间,切实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解决好思想入党的问题,确保培训效果。

2.坚持从严治校,加强过程管理。各党委要切实负责,严格把关,精选培训教师,审核授课内容,保证授课质量。培训期间,党委组织部将抽查上课情况,随机听课。

(三)及时总结

1.认真将培训资料完整归档并由专人负责;

2.结业证书编号按各单位所分配的号段编制,证书内容由专人统一填写,避免错误。

联系人:焦红波(电话:65790655杨建坡(电话:65790500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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