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举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第七届“我为学院代言”和“我为专业代言”招生宣传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2024年05月23日 16:27 点击:[]

    各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彰显学校办学特色,深一步挖掘学校学科专业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丰富和创新宣传方式与手段,增强招生宣传实效,吸引更多优质考生报考我校,切实提高生源质量。招生办公室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开展“我为学院代言”和“我为专业代言”招生宣传短视频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锚定“双一流” 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时间


    5月23日-6月7日


    三、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大赛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范围


    面向全体高三学子及家长,对学院、专业的全方面介绍,重点介绍学院历史、专业特色、师资力量、科研情况、专业就业前景、校园学习、校园生活、杰出校友等内容,多角度立体展现学院、专业的情况,打造有趣、青春、吸睛亮点的华水形象。


    (二)作品要求


    1、视频时长控制2-3分钟,不超于5分钟,视频像素为1080*1920,视频宽高比可选用4:3、9:16或16:9等多种形式,视频应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如flv、mp4、wmv等)。


    2、视频形式活泼、类型丰富,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可采用剧情、动漫、纪实、宣传等类型展现,内容完整、画质清晰、声音清楚,标注字幕。


    3、须传播正能量、突出招生宣传主旋律;主题鲜明,内容文明健康,充分展示我校校风、学风,重点突出学院和专业特色、培养和就业等方面;全方位地展现学校优美的校园环境、浓厚的学习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反映师生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和成长成才的点滴足迹等。


    4、参赛者可以是单人或团队(最多4人),视频要求原创,不得有抄袭、借用,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学校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招生办公室将各学院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办”抖音号、微信视频号、B站等多个新媒体平台进行展示。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版权归参赛者和主、承办方共同所有,其最终解释权归招生办公室。


    五、评选标准及奖项


    (一)评选标准


    在有关平台发布视频后,大赛组委会将按照作品点赞数20%、评论数10%、转发数10%、学生评审票20%、专家评审票40%的比例综合评分,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评选出相应奖项。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最佳人气奖5名;最佳创意奖5名


    参与奖:若干名。


    六、其他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宣传动员,引导学生广泛参与比赛,充分利用短视频展示学院、专业形象,不断扩大学院专业宣传的覆盖面与影响力,打造“线上线下相联动”的宣传局面,注重培训与指导,优中选优,将参赛过程作为一次培养学生爱国、爱校、爱院、爱专业的教育活动;


    2、各学院需遴选出上述两个活动优秀作品(学院代言活动作品1件,专业代言活动每个招生专业作品1件)、并将电子版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与视频作品打包压缩于6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17641532251@163.com;纸质版附件1和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龙子湖校区水利学院216办公室。


    3、请各学院指派一名老师负责统一报送学院作品,不接受个人报送,并请该负责老师进入活动微信群,相关活动通知后期将在群内沟通,后附微信群二维码。


    4、联系人:刘凯老师(水利学院) 联系电话:18695903191。


    附件一:“我为学院代言”作品汇总.docx

    附件二:“我为专业代言”作品汇总.docx


    招生办公室 水利学院

    2024年5月23日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