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创建工作,加强学术梯队建设,培育青年科研人才快速成长,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工程学科“双一流”创建实施办法》(华水党〔2022〕72号)文件要求,按照“双一流”创建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现启动学校2023年度优秀博士引育项目,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宣传和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优秀博士引育项目”是学校扎实推进“双一流”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引育项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人才观,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题,以提升青年科技人才综合素质为核心,以培养造就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通过支持青年人才开展创新性科研工作,助推学校“双一流”创建工作。
二、选拔原则
1.强化政治引领总要求。引育对象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大局意识。
2.坚持业务精湛高标准。引育对象必须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扎实的前期基础,有很强的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大,为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具有良好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开展课题研究,积极探索学科前沿问题,服务国家科技需求。研究工作要符合水利工程学科的重点建设方向,研究成果能对本学科的发展提供支撑。
三、基本条件
本次优秀博士引育申报资格为2021年和2022年入职我校的博士(2021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期间入职),须有正式入职手续;优秀博士最低标准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至少发表中科院一区或Top期刊论文3篇,或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3周岁。
四、政策支持
经申报审核符合条件的引育对象,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安家费100万元。科研启动费和安家费分三次拨付,首次拨付50%,中期考核后拨付30%,期终考核合格后拨付20%。聘期内取得的高层次科研成果可以享受学校有关奖励性绩效。入选优秀博士人员只享受上述待遇,前期获得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自动扣减。
具体支持内容和待遇及考核要求详见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工程学科“双一流”创建实施办法》(华水党〔2022〕72号)。
五、申报时间及相关材料要求
1.申请人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秀博士引育项目申请书》(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申请人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三份。
3.各单位填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秀博士引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上述相关材料请于2023年4月10日前,由各单位汇总报送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实验楼南楼331),同时上述材料电子版按照“单位+申请人姓名”格式命名文件夹,发送至邮箱rcb@ncwu.edu.cn。
联系人:徐立鹏
联系电话:0371-61171921
六、有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做好学校优秀博士引育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2.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要求,严格资格审查,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严格把关,做好预审工作。
附件1. 华水党〔2022〕72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学科“双一流”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秀博士引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秀博士引育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事处
一流学科创建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