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发表时间:2024年01月10日点击:次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返校时间

    放假时间:2024年1月15日—2月25日。

    返校时间:2月24日—25日报到注册,2月26日正式上课。

    二、学生安全教育

    各学院在放假前要结合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特点,有目的、有计划的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研究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放假期间研究生要做到规律作息、加强锻炼、增强体质,合理安排学习和生活,要求研究生做到:

    (一)妥管贵重物品。学生离校时须将手提电脑、照相机、现金、饰品等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或妥善存放,切勿放在宿舍内。

    (二)注意出行安全。在回家、返校、探亲、访友途中以及参加各种娱乐活动期间,提醒学生提高警惕性,加强自身防范,不参与非法组织及不明组织的集会,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勿将个人重要信息透漏给他人。

    (三)注意个人安全。研究生要注意冬季传染病预防、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实验室安全、以及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等,切实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避免防凝冻、防挤压、防踩踏等隐患发生,提高研究生逃生避险能力。

    (四)远离网络诈骗。对不熟悉的网络游戏、直播、QQ群、贴吧等不接触不参与,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

    三、留校学生管理

    (一)研究生因导师科研安排确需留校的,因培养单位工作需要留校的,按照学生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的程序,研究生签订寒假留校承诺书后,可申请办理寒假留校手续。

    1.学生填写《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含承诺书)》(见附件1),双面打印并签名,经导师签署同意意见后,交所在学院审批并存档备查。

    2.1月12日中午12点前,各学院填写《寒假留校研究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报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与创新实践科。联系人:贾老师,电话:69127572,邮箱:hsygb@ncwu.edu.cn。

    (二)寒假期间留校研究生因参加学术会议、从事科研活动等原因申请中途离校,须办理请假手续,经导师和培养学院同意后,方可离校。

    (三)所有寒假留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应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宿管员管理,不得留宿校外人员,严禁在宿舍、实验室、自习室等处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学院责任。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学校假期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寒假留校研究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假期值班人员名单、时间安排、联系电话要及时向学生公布,并于1月12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发挥导师作用。导师作为留校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寒假留校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及时掌握所指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科研和生活状况,给予留校学生更多关心关爱。

    (三)密切关注研究生日常动态。各学院要安排辅导员每日巡查,掌握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处理学生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如遇异常和突发情况,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附件1 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含承诺书).docx

    附件2 寒假留校研究生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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