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处级单位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华水党〔2023〕5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教学单位2023年度学科与研究生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单位
(一)学科工作考核单位
水利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材料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钢结构与工程研究院)、电气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水资源学院(黄河科学研究院)、管理与经济学院(MBA教育中心)、数学与统计学院、建筑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法律事务中心)、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语言培训中心)、乌拉尔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人文艺术教育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二)研究生工作考核单位
水利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土木与交通学院(钢结构与工程研究院)、机械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MBA教育中心)、数学与统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法律事务中心)、艺术学院、建筑学院、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材料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水资源学院(黄河科学研究院)。
二、考核内容
(一)学科工作考核内容
请各单位根据2023年度学科建设情况,从学科方向、学科队伍、学科平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举措七个方面完成学科建设工作年度总结,重点突出工作亮点和取得的成效,查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二)研究生工作考核内容
请各单位根据2023年度研究生工作情况,从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招生规模与质量、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培养、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研究生就业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举措方面完成研究生工作年度总结,重点突出工作亮点和取得的成效,查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三、考核时间和地点
2023年1月8日下午14:30,研究生院403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各单位院长或主管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任。所有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会。各单位院长或主管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完成本单位汇报,以及测评打分等工作。
五、汇报要求
各单位围绕学科建设(学科方向、学科队伍、学科平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举措七个方面)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培养、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研究生就业、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举措)等核心要点进行汇报。突出亮点与特色,注意控制汇报时长(汇报学科与研究生工作的单位时长限制5分钟,仅汇报学科工作的单位时长限制3分钟)。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年1月6日前将电子版(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xk@ncwu.edu.cn(学科材料),lichangming@ncwu.edu.cn(研究生材料)。
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15713825618(学科)
李老师,联系电话:15981867230(研究生)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