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设立本专业,是全国最早开展公共艺术专业教育的高校之一。本专业以新文科建设为导向,强调艺术、科技和文化的融合,以美术学、设计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与设计方法为主线,通过科学系统的专业训练,培养学生开阔的专业视野、创新的设计理念,丰富的实践能力。毕业生能在开放性公共空间、城市环境中进行艺术创造和创新,可到设计院所、专业设计机构、企事业等从事设计、制作实施、项目管理等工作。
本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城市公共空间设计为基本内容,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及公共艺术设计能力,富有创新精神,能在城市建设和城市公共艺术领域从事设计、制作、创作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人才。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继续攻读同领域硕士、博士学位。
学生毕业五年左右应达到如下目标:
目标1: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在设计实践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有意愿并有能力服务社会。
目标2:具备扎实的公共艺术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够追踪所从事行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运用专业知识、设计技能、现代工具分析和解决问题。
目标3:具有实践公共艺术项目的综合能力,包括设计、开发、创新和整合,以及良好的科研、管理、沟通和创新能力。能够承担设计领域的科学研究、设计开发、应用服务等技术和管理工作。
就业去向:
毕业生可到各级市政规划局、交通部门、建筑和规划部门、各类设计院所等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设计、研究、教学及管理等工作。
学制、学位及毕业学分要求:
标准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制,最低修业年限不少于3年。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本方案规定的最低150学分,符合学校毕业要求,颁发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颁发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