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期间本科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9 浏览次数:次

各学院(书院):

暑期将至,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假期,现就2024年暑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离校前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一)学生安全教育

各学院(书院)在学生离校前,要通过走访宿舍、主题班会、集体活动等形式,向离校学生普及安全文明出行、极端天气预防、突发意外情况应对、防溺水、防火灾、防电信诈骗等安全常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危险自救能力;要提醒学生在离校时,现金、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一律不得在宿舍存放;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和大学生形象。

(二)全面安全检查

各学院(书院)学生离校前,要对学生宿舍做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隐患和漏洞,确保学生离校后宿舍门窗关闭、切断电源、落锁。对离校完毕的宿舍要及时贴上封条,要组织人员巡查,对于私自留校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离校。

(三)关注学生动向

各学院(书院)要做好离校学生假期流向统计工作,了解学生动向,确保安全返乡。同时,发布日常教育提醒,深化家校协同管理,密切关注学生情况,引导学生做好假期规划,在假期中不断学习成长。

暑假期间,全体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如发生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单位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二、做好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申请留校:

1.确有考研意向且需要在校备考的学生;

2.校内职能部门必要的学生助理。

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校,申请留校的学生中途离校需向辅导员报备。

(二)留校学生审批流程

1.个人申请

符合留校条件的学生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向所在学院(书院)提交《2024年暑期留校住宿本科生申请表》(附件1)、《2024年暑假留校学生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2)。

2.学院(书院)审批

各学院(书院)要严格审批留校学生申请,并审阅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书院)、留人职能部门党政负责人签订《2024年暑期留校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书》(附件3),一式两份,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一份交学生工作处,一份留存备查。

3.材料提交

考研意向在校备考的学生申请表以及承诺书由各学院(书院)负责保存备查;校内职能部门学生助理申请表以及承诺书分别由各学院(书院)和用人单位负责保存备查(一式两份)。

各学院(书院)、留人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方案,定期开展留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风险研判会,制定的工作方案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各学院(书院)负责把本单位所有留校本科生信息(含用人单位留人)情况进行汇总,填写《2024年暑期留校住宿本科生情况统计表》(附件4),7月1日(星期一)17:00前,以学院(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加盖学院(书院)公章)和电子版报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谷老师,电话:0371-69310358,邮箱:guanlike_ncwu@126.com。

学生工作处负责汇总各学院(书院)上报的批准留校学生信息并转交后勤服务中心,留校学生住宿安排需按照后勤服务中心要求办理。短期留校的学生在完成相关任务后应在申请时间内及时离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在宿舍内。对有隐瞒、欺骗等行为留校学生依照校纪校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三)暑期留校学生管理

1.加强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各学院(书院)要加强对申请留校事由、时段的审核,对身体或心理健康条件不适宜独自留校的学生不予批准。各学院(书院)要及时召开留校学生专题会议,对留校学生集中进行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人身伤害、防交通事故、防聚会滋事、防电信诈骗等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教育学生要珍惜留校机会,勤奋学习,严格遵照学校住宿规定,严禁私自使用违章电器、晚归不归、私带校外人员留宿和校内未经批准留校的学生等,确保人身及财物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2.关心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各学院(书院)、各用人单位要安排专人每日巡查,掌握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处理学生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将本单位假期值班安排、有关部门联系电话告知学生和家长,保持信息畅通。如遇异常和突发情况,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3.发挥学生自我管理作用。各学院(书院)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在留校学生管理中的骨干桥梁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等动态。

4.做好暑假期间学生在校情况日报告。各学院(书院)、留人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天上报在校本科生人数,动态掌握学生去向,学生如需离校,应办理请假手续方可离校,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返校的学生,按照将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华水政〔2021〕2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

暑假期间学生管理责任遵循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各审批单位(含职能部门、学院、书院)党政负责人是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批准留校的学生安全教育及日常管理,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不疏漏,责任不掉链。

(二)严格值班制度,做好日常管理

各学院(书院)要严格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要做好暑期安全与教育管理工作文字、图表、档案等相关资料的留存,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江淮校区2024年暑假期间本科生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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