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勤工助学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2 浏览次数:次

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

为倡导和鼓励广大学生,特别是受资助学生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活动,更好地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热爱劳动、努力成才的优秀品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学生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决定开展2024年度“勤工助学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学年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勤工助学活动且满一学期的在岗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感召力;

4.坚守岗位,踏实肯干,尽职尽责,工作表现突出,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在自身岗位及日常学习实践中表现优异,具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和模范带头作用;

5.日常生活节俭,无铺张浪费,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6.爱岗敬业、勤于思考,乐于奉献,善于创新,受到老师及同学一致好评;

7.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无不及格现象、无违纪记录。

三、评选比例

全校共评选“勤工助学优秀个人”20名,各用工部门按核定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数的10%推荐“勤工助学优秀个人”人选,达不到1名学生的部门可推荐1名人选。

四、评选程序

学生个人自愿填写提交申请表(附件1),并向用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成绩单等),各用工单位按要求组织评选推荐,在此基础上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复审。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对20名获奖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评选要求

各用工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

六、材料报送

2024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勤工助学优秀个人”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需要加盖用工单位公章,送至管理与经济学院73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15156891@qq.com;邮件与附件命名格式为“用工单位全称+勤工助学评先”;材料报送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不接收未经用工单位推荐的个人申请。

承办单位:管理与经济学院

联系人:吴老师1378111699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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