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清明节劳动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浏览次数:次

各学院、书院:

为充分发挥中华传统节日的育人作用,通过追思慎远、缅怀先辈、传承习俗等方式,引导广大青年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以劳动教育为载体,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清明节劳动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4月4日-4月6日

二、日常活动

选题(一)参与家务劳动,分担家务工作

通过学习和掌握烹饪技能为家人制作菜肴,或其他家庭日常劳动实践

选题(二)参与公益劳动,开展志愿服务

通过帮助社区(乡村)工作人员完成反诈宣传、社会救助、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或走进幼儿园、福利院、养老院等公益场所开展义务劳动。

选题(三)探寻家乡文化,建设美丽乡村

通过参与开展乡村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活动,或参与农业生产活动,讲好家乡故事。

三、主题活动

选题(一)缅怀先烈忆初心—烈士陵园祭扫活动

通过参观烈士陵园、纪念馆等场所,缅怀革命先烈,以祭扫等方式学习革命烈士宝贵的精神品质。

选题(二)烈焰赤子心—孟瑞鹏事迹展览馆主题教育

依托校史馆、孟瑞鹏事迹展览馆、孟瑞鹏烈士雕像等场所,开展集体默哀缅怀、主题宣讲、参观学习等活动。

选题(三)清明节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各学院(书院)可以结合自身特色,在校内开展清明环保劳动、防火安全宣讲、宿舍卫生评比等实践活动。

离校生可以根据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参加清明主题的传统习俗体验、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劳动等活动。

说明:以上活动选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一项或多项开展。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书院要充分认识利用重大纪念日(节日)开展大学生劳动教育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清明节劳动实践活动作为劳动教育的载体,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效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到工作有计划、执行有方案,落实有成效,最大限度保证学生参与面。

2.注意安全。劳动实践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本通知列举的六项,各学院(书院)根据实际情况引导学生选择适当的劳动项目和内容。学生在参与活动时,要做好劳动安全保护,注意人身安全。开展的活动要积极向上,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

3.加强宣传。各学院、书院要充分发挥公众号、视频号等全媒体宣传平台的作用,调动学生参与劳动实践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对在学生劳动实践中表现突出、劳动教育效果明显的学生等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大学生劳动实践活动整体宣传实效。

4.确保实效。各学院、书院要提醒学生及时留存参与劳动过程的具体信息,通过拍摄照片、录制视频(本人出镜,1分钟以上,配备字幕解说最佳)等方式记录实践过程,以便参与劳动时长认定。2022、2023级全体本科生参与的实践活动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评价与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经组织单位出具的《本科生劳动教育实践证明》(附件一)认定后计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劳动教育》课程劳动时长。

5.严禁造假。学生提交的作品禁止存在摆拍、盗用网络图片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劳动教育》课程相关模块的劳动时长认定,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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