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浏览次数:次

各学院、书院:

按照学校《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及值班安排的通知》的安排,学校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4月6日,共3天。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现就放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书院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放假期间在校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一切意外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特别是要求学生切实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宿舍内违章用火、用电,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件的发生。

二、各学院、书院要从关心爱护学生的角度出发,提醒学生假期外出要特别注意安全;在放假期间,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各学院、书院辅导员要始终把学生的安全、校园的稳定放在首位,放假期间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掌握学生动向,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解决,做到手机联系24小时畅通。

四、各学院、书院要建立学生外出(离校)去向登记备案制度,对学生外出或利用假期离校回家等情况进行逐一核查,明确家长知情并同意,详细备案学生去向、原因、离校返校时间和紧急联系人等,未经备案登记的学生严禁离开校园,相关登记表各学院、书院留存备查。

五、各学院、书院辅导员要在开学前深入学生宿舍,逐一落实未返校学生情况,并于4月7日17:00前,《学生假期未返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uanlike_ncwu@126.com邮箱,无需提交其他纸质材料。联系人:谷老师,联系电话:69310358。

六、放假期间各学院、书院要严格坚持学生管理值班制度,安排校内值班人员,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学生工作。值班人员应及时将学生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向本学院(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

七、学校值班地点及电话:龙子湖校区综合楼南楼103房间,值班电话:65790707(内线为60707),值班传真:61657909。

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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