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执行学校文件(见学校主页-学校文件或华水教务微信-公共服务-重要规章)和学院实施细则(见华水教务微信-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二、推荐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17年9月7日-10日(申请书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二)学院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9月11日-13日;
(三)院内公示后,报教务处:9月17日上午10点前;
(四)学校审查,校内公示(华水教务微信-公共服务-信息公开):9月17-24日。
(五)学生本人上传信息:9月22-24日。
三、特别说明
(一)“其他英语成绩”指参加托福、雅思考试成绩或专业英语4、8级成绩。
(二)“论文”要求提供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检索页证明(知网、重庆维普、万方)。
(三)课程结业考试不及格或无故缺考但补考及格的,不具备推荐条件;网络学习成绩覆盖“重修”的不具备推荐条件。
(四)“项目”包括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创新创业项目和创新实验项目,其他项目不计。
(五)“荣誉”指学校及省市政府部门颁发批准,并有证书。属于班集体荣誉的,注明本人的贡献或担任班级职务。
(六)处分名单由学生处统一提供。
(七)学生推免排名与成绩排名不符者,需做出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
四、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材料均不予退还,原件审验后退回):
(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3份(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
(二)加盖所在学院印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三)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3份);
(四)学籍学历信息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学生处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五)参加创新创业项目或竞赛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代表自己学术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3份);
(六)获得荣誉证书或其他证明自己能力的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3份)。按申请表中顺序排列,左侧简装(不允许豪华装订)。
教务处
201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