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免试研究生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06

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执行学校文件(见学校主页-学校文件或华水教务微信-公共服务-重要规章)和学院实施细则(见华水教务微信-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二、推荐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1797-10日(申请书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二)学院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911-13日;

(三)院内公示后,报教务处:917日上午10点前;

(四)学校审查,校内公示(华水教务微信-公共服务-信息公开):917-24日。

(五)学生本人上传信息:922-24日。

三、特别说明

(一)“其他英语成绩”指参加托福、雅思考试成绩或专业英语48级成绩。

(二)“论文”要求提供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检索页证明(知网、重庆维普、万方)。

(三)课程结业考试不及格或无故缺考但补考及格的,不具备推荐条件;网络学习成绩覆盖“重修”的不具备推荐条件。

(四)“项目”包括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创新创业项目和创新实验项目,其他项目不计。

(五)“荣誉”指学校及省市政府部门颁发批准,并有证书。属于班集体荣誉的,注明本人的贡献或担任班级职务。

(六)处分名单由学生处统一提供。

(七)学生推免排名与成绩排名不符者,需做出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

四、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材料均不予退还,原件审验后退回):

(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3份(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

(二)加盖所在学院印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三)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3份);

(四)学籍学历信息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学生处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五)参加创新创业项目或竞赛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代表自己学术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3份);

(六)获得荣誉证书或其他证明自己能力的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3份)。按申请表中顺序排列,左侧简装(不允许豪华装订)

教务处

20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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