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工政【2019】7号)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及学术讲座的规定

作者: 时间:2019-12-09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信息工程学院文件

信工政【2019】9 号

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

及学术讲座的规定

为进一步调动研究生自觉参加学术活动的积极性,跟踪本学科前沿,拓宽研究领域知识面,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促进各学科间的相互交流,浓厚我院学术氛围,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 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包括参加国际、国家级、省级、校级等各级别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项目研讨会等)是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作学术报告是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2条 学术硕士研究生2年内必须参加校内外学术报告专题讲座6次以上;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5次本专业领域新技术进展讲座或学术活动.

第3条 研究生每次参加完学术报告会要填写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见附件1),由导师给出成绩。学生参加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实践教学环节的过程,经学生导师考核合格并在第4学期中期考核时提交参加学术报告的支撑材料(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满足要求的给予相应的学分。

第4条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作1次学术报告。每位学生导师应鼓励、指导和督导学生完成此项实践教学环节。研究生作的学术报告须提前一周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备案(电子文稿及其PPT),学生报告主题要求涉及学科的研究前沿,内容新颖,结合本专业表达自己的思想启迪。学生报告要求:逻辑性强、表达准确、层次分明、思路清晰。研究生作的学术报告会需在申请毕业答辩前完成,否则不能进入答辩环节。

本规定自2019级实施,学院负责解释。

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6日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6日印发


附件1

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

主办单位

(联办单位)

主办时间

活动地点

主讲人

姓名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名称

学术报告专题讲座主要内容

本人参加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收获及心得体会(不少于500字)

参会签到表复印件

导师签名证明该同学到会

成绩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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