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信息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细则

作者: 时间:2015-09-1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以下简称推免生)相关工作,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院推免生遴选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本科、研究生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以及2-3名专家代表组成。小组设立秘书一人(可兼任)。

二、推免对象和推免名额

1.学校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三本学生)。

2.根据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发布的分配名额,学院确定等额推免生人选和不超过分配名额20%的候补人选。

三、推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校期间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2.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20之内或考试课程平均分成绩在80分及以上。所学课程无重修或再修,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日语、俄语通过全国四级考试。

3.综合积分班级前6名且专业排名前15%。

4.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思维能力,以及科研创新潜质和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6.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二)优先条件

1.获全国、省(部)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称号或奖励。

2.曾有二年及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3.具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成果或在省级及以上基础课或专业课竞赛中获得等级奖。

4.专业基础知识优秀(主要指英语、数学、计算机、工程类专业包括力学课程)。

5.参与教学、科研工作,有显著成就。

6.在校期间服过兵役。

(三)特殊专长

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挑战杯等)奖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经三名以上本校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四、推免生产生办法

1.学院召开应届本科毕业生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布置;学生自愿报名,提交推免申请。

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民主评议。

3.学院组织推免生面试专家组,通过面试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4.学院按照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积分以及面试专家组的考察评价给出综合测评成绩和综合排名。其中学习成绩占40%,综合积分占30%,面试成绩占30%。

5.学院研究确定推免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推免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接受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推免材料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两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信各1份。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申请人提交的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备案不予退还)。

信息工程学院

二○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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