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

作者: 时间:2024-03-28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 《关于召开河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持下列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完善分类选拔机制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三)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要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确定复试方式。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示信息内容。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做实做细服务,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要确保咨询畅通,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第二章复试组织

第三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办法的制定,以及特殊情形的处理等工作。

第四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全程监督检查。

第五条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招生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学院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正式在职人员作为复试导师和复试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人、考研辅导活动人员和有违规前科人员不得作为复试导师和复试工作人员。


第三章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由学院统一使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审核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一)考生身份。采取“两识别”、 “四比对”等措施审查考生身份,留存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二)学籍、学历。按照报名相关文件审查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原件等报考材料,留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生证等相关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报告,无此报告者不得参加复试。

(三)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学院配合

(四)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申请,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并进行加分。

(五)健康状况审查由校医院在开学报到后统一组织检查。

考生试卷审查由学校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第四章复试内容


所有招生专业一志愿全部实行线下复,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外语听说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表现等,含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两项。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本环节满分100分。综合面试包含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面试。英语听说能力在交流对话中进行考查,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本环节满分100分。


第五章复试时间安排


第九条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业课笔试:2024年3月30日上午09:00-11:00。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

面试:2024年3月31日上午08:30-18:00。考生提前30分钟在学校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中栋601等候。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第十条总成绩及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总成绩/2)*0.4

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复试面试成绩=英语听说成绩*20%+专业知识综合成绩*80%

按照考生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研究生本人。


第七章复试录取


第十一条考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一)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

(二)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不合格者;

(三)复试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

(四)复试面试成绩分数低于60分者;

(五)总成绩低于60分者;

(六)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七)体检不合格者。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二条注意事项:

(一)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二)考生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学校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复试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信息工程学院

20243月28




热门标签:

招生

热门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