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3年自强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10日

按照我校《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自强助学金”评定的通知》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文件精神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强教育基金管理办法》,1210-15日,外国语学院开展了2023年自强助学金评定工作,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分值、学习成绩及其它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出自强助学金测评分值,按测评分值确定初评名单(3人),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1210-15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至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石老师,联系方式:0371-69310177


外国语学院

202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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