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语学院经济困难认定公示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08日

外国语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外国语学院成立了以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资助秘书、各年级辅导员、班导师为主要成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各年级成立了以年级辅导员为组长,由班导师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按照最新修订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我院现已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工作,现将外国语学院在校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914-91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朱天宝老师(外国语学院8110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经济困难认定公示表.xls

外国语学院

202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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