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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03【打印此页】【关闭】


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年级及分团委、学生会:

根据学校校长办公室《关于本学期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2011年清明节放假3天,具体为4月4日~4月6日。现就放假安排及放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校规校纪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放假期间在校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一切意外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特别是要求学生切实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宿舍内违章用火、用电,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件的发生。

二、各年级要从关心爱护学生的角度出发,提醒学生假期外出要特别注意安全;在放假期间,任何个人及班级、年级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分团委、学生会要提醒所属各部门不得组织本部门成员集体外出旅游,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各位辅导员老师要始终把学生的安全、校园的稳定放在首位,放假期间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掌握学生动向,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的解决。

五、对学生外出或利用假期离校回家等情况要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学生外出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填写“离校去向表”,做好备案工作。

六、放假期间各年级辅导员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并在学生中建立学生值班制度,向全年级学生公布。各年级辅导员为各年级值班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院汇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

七、学校值班电话:65790707;保卫处值班电话:老校区69127210\65790241;新校区69310110。学院值班电话13838068325,总负责人:潘建波。

八、4月6日晚上,各年级辅导员应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返校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党总支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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