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交通学院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2020年度)
为规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华水政[2016]134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2020年度推免生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新中
副组长:张多新 李晓克
成员:高胜建 雷 鸣 汪志昊 程远兵 唐克东
肖新华 李克亮 韩爱红 梁 娜 王丽梅
牛锦超 宋智睿 陈记豪 王廷彦 何双华
白 冰 石艳柯 赵 洋 王莹莹 董 燕
秘书:牛锦超(兼)王丽梅(兼) 梁 娜(兼)
二、推免对象和推免名额
1、推免生应为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学生(不含纳入河南省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和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的学生)。
2、按照学校规定的指标等额推荐,按规定指标的20%比例推荐候补人选;支教专项计划由校团委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生处实施。
3、各专业推免生指标分配按学校相关通知和文件执行,我院2020年度各专业推免生指标如下:
土木工程专业:一本7人,二本2人;
工程力学专业:一本5人,二本1人;
交通工程专业:二本2人;
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二本3人。
三、推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社会责任感强,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未受到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国家体质测试达标,学校体育测试合格。
3、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思维能力,以及科研创新潜质和创新精神。
(二)学业条件
1、勤奋学习,基础扎实,高质量完成大学前6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考核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3.2以上,并专业排名前15%(或者专业综合排名前10%);
2、无重修课程或未修读课程;
3、课程结业考试不及格或无故缺考但补考及格的,不具备推荐条件;网络学习成绩覆盖“重修”的不具备推荐条件;
4、国家大学生英语(或者俄语、日语等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四、素质类加分项
1、荣誉称号:由学校以及省市政府部门颁发批准、有证书的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党员”、“优秀团干”等,以荣誉证书为准,国家级每项计2分,省级每项计1分,校级及院级每项计0.5分;
获集体荣誉称号的,国家级每项计2分,省级每项计1分,校级及院级每项计0.5分。第一负责人计上述分值的50%,一般负责人计上述分值的30%,普通成员计上述分值的20%。
2、项目: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和创新实验项目,按照项目成果加分,其他项目不计。同一项目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不重复计算。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项目验收通过者,主持人计2分,参与者每人计1分;省级创新创业项目,项目验收通过者,主持人计1.5分,参与者每人计0.75分;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和创新实验项目,项目验收通过者,主持人计1分,参与者每人计0.5分。
3、论文:以学校为第一单位、作者排名为前2名公开发表且见刊的期刊论文,在SSCI检索、SCI检索、EI检索、或者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万方)检索能够检索到的,其中第一作者为满分,第二作者折半计分值。按照期刊分类计分如下:SSCI、SCI和EI收录的期刊论文每篇4分,核心期刊论文每篇为2分,一般CN论文每篇为0.5分(其中一般CN论文限2篇,多余的不计分)。
4、奖学金: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外校友奖学金奖励每项计3分;省(部)级奖学金一等奖每项计2分,二等奖每项计1分,三等奖每项计0.5分;校级或院级奖学金一等奖每项计1分,二等奖每项计0.5分,三等奖每项计0.3分。
5、学科竞赛获奖:参加创新设计大赛、基础课或专业课竞赛获奖的,以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国家级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相应的省级竞赛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校级及院级竞赛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设有特等奖的,特等奖按照一等奖计,一等奖按照二等奖计,以此类推。优秀奖不加分。
6、比赛获奖: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文艺和体育竞赛获得奖励的,以获奖证书为准,国家级2分,省级1分。
7、社会实践:参加社会实践并获得表彰的,以证书为准,国家级2分,省级1分,校级及院级0.5分;集体获得表彰者,项目负责人计上述分值的40%,成员计上述分值的20%。
8、其他英语成绩:雅思成绩5.5以上,或者GRE成绩300+3分以上,或者托福成绩100分以上,一次性加计2分(不重复累加)。
9、其他未尽事宜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推免工作流程
1、学生自愿报名,于2019年9月8日下午5:00以前提交推免申请书和相关推免材料,过期不予受理申请,亦不受理支撑材料增改。
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民主评议,对推免材料进行审核。
3、按照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70%)、素质类加分项(10%)以及面试成绩(20%)给出综合测评成绩和综合排名。其中,学习成绩计分中,第1名赋分为70分,从第2名开始经过加权处理确定,即该名次者最终得分=(本人的平均学分绩点/第1名的平均学分绩点)×70,其余人员以此类推;素质类加分项中,第1名赋分为10分,从第2名开始经过加权处理确定,即该名次者最终得分=(本人按文件计算的业绩分值/第1名按文件计算的业绩分值)×10,其余人员以此类推;面试成绩直接由推免工作小组成员面试现场评分的平均值取得。
4、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和综合排名,按照推荐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推荐阶段名单。
5、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评审推荐阶段的申请人进行面试,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面试按照满分100分打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推免资格。
6、学院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学院签署推荐意见,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如果推荐名单中有放弃推免资格的,空缺的名额由候补人员中综合排名最高者直接替补,依次递进。
8、未尽事宜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七、推免材料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材料均不予退还,原件审验后退回):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3份;
2、学院教学办公室出具的加盖学院印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3、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3份);
4、学籍学历信息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学生处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5、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3份);
6、代表申请人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3份);
7、其他证明申请人能力的原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3份)。
八、以上有关规定由土木与交通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
土木与交通学院2020年度推免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