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提出转出申请:
满足《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号)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第四条学院转出学生具体考核办法及操作程序:
(一)学生填写《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提出申请;
(二)学生取得班导师的书面同意推荐意见;
(三)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审定申请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排名;
(四)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定申请学生综合素质积分及专业排名;
(五)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学生《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六)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确定转出名单;
(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审定转出学生,填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汇总上报学校教务处。
第五条学院转出学生指标:
学院各专业转出学生申请不受指标限制。
第六条学院接收转入学生条件:
(一)满足《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号)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学生对转入专业有兴趣或特长;
(三)高考报考科类是理工科类;
第七条学院接收学生具体考核办法及操作程序:
(一)学院接收学校教务处审定的转入学生名单;
(二)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审定拟转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排名情况;
(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定拟转入学生的综合素质积分及专业排名情况;
(四)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转入学生志愿,组织对口专业教研室进行综合面试,并提出面试排名;
(五)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结合第七条(二)(三)(四)的情况,确定接收名单,上报学院教务处。
第八条学院接收2020级学生转入名额:
(一)土木工程专业拟接收30名,工程力学专业拟接收25名,交通工程专业拟接收20名,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接收20名;
(二)根据学院转出学生情况和编班情况,适当调整第八条(一)的接收名额。
第九条本细则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适用于2020级学生,其它年级学生参考执行。
附: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学生转出专业申请表.docx
土木与交通学院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