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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 共创和谐”普法大讲堂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9【打印此页】【关闭】


各学院:

为加强对传销危害的宣传,增强大学生识别传销、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根据《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共创和谐”普法大讲堂宣传活动的通知》(豫打传办)〔2020〕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在全校举办河南省“禁止传销净化校园 共创和谐”普法大讲堂及短视频征集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禁止传销净化校园共创和谐

二、活动对象

龙子湖校区、花园校区全日制本科生

三、活动时间

2020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2 月 25 号。

四、活动形式

1.举办“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 共创和谐”普法大讲堂,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走进课堂,为广大学生讲解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和如何识别防范传销,观看揭秘传销视频。

2.“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 共创和谐”普法宣传教育,各学院利用校园网络、广播、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宣传防范传销教育活动;现场以展板、条幅、海报等形式宣传,让更多学生了解传销的危害,形成防范意识,营造抵制传销强大氛围。

3.开展短视频优秀作品征集活动(见附件)。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 共创和谐”普法大讲堂系列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学生参加普法大讲堂活动的积极性,动员学生积极参加短视频征集活动,积极推动活动展开,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力度,以展板、条幅、海报等形式,利用校园网络、广播、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宣传防范传销教育活动;宣传传销的危害和本质,切实增强大学生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各学院要站在师生生命安全的高度,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

六、提交材料

各学院于11月6日下午5点之前用U盘提交1个短视频作品(短视频制作要求见附件)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龙子湖校区学生文体中心209房间)。联系人:王绍伟。

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从中评选出10个作品代表学校进行参评。

附件:短视频作品制作要求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

“禁止传销 从我做起”短视频作品制作要求

一、制作内容

围绕“禁止传销 从我做起”主题,讲好抵传故事,充分揭露传销本质,教大家识别、远离、拒绝和打击传销的方法,引导广大群众及在校大学生自觉抵制、远离传销,积极参与打击传销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共建诚信社会。

二、制作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单位 2020 年以来的原创作品,未在其他平台发布。参赛者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严禁剽窃、侵权。每个作品最多报 3 人。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将保留取消参赛资格的权利。

2.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导向健康,内容深刻,突出“禁止传销 从我做起”的主题,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及大学生拒绝、远离传销,积极参与打击传销行动,共建和谐社会。

3.短视频: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动画、微电影等形式,画面清晰,紧扣主题,结构流畅,字幕规范,格式标准:MOV(高清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 像素,每部作品均需有字幕、无包装,短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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