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交通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华水政〔2020〕92号)规定,现对大二及大二以上年级在校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及认定,以及对2021级新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便掌握我院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更好地开展资助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年级核定、学院评定小组审查,对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开学后2021级新生进行困难生认定,最终评定出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现拟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至24日,若有异议请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地址:花园校区2号教学楼三层2312房间
投诉电话:0371-69127370、69127586
邮箱地址:lxn@ncwu.edu.cn
2021-2022学年土木与交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