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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院松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9【打印此页】【关闭】


土木与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文件

土木学办〔2021〕2号


土木与交通学院

关于对我院松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院属各年级:

为纪念我校原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78级杰出校友辛松林先生,传承其“尽力而为,反哺社会,助力成才”的理念,学校特设立松林奖学金。

1.评选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②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③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勇于探索,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④在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⑤学习积分排名位列本专业的前30%,截至评选之日全部考试科目合格。

⑥在同等学业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贫困的学生。

⑦有重大、突出事迹或表现的,可以由评选委员会酌情给予加分考虑。

2.发放对象及数额

①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②一等奖学金:2名,8000元/人•年,共计1.6万元;

二等奖学金:6名,4000元/人•年,共计2.4万元;

三等奖学金:15名,2000元/人•年,共计3.0万元。

3.评选及发放程序

①“松林奖学金”的评选周期为一个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申报,时间为每年国庆节后的第一周。根据“松林奖学金”申请条件,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松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交给所在年级辅导员(见附件1);

②“松林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由土木与交通学院领导、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及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初步拟定推荐名单 ;

③经土木与交通学院“松林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讨论确定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④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最终确定奖励名单并将名单在学院主页公布;

⑤“松林奖学金”评选及发放过程由土木与交通学院“松林”奖优扶困基金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督;

⑥“松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发放一次,直接发放到学生建设银行卡上;如果发现该生存在生活铺张浪费、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等情况,取消其获得奖学金的资格,并保留追回已发奖金的权利。

⑦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松林奖学金”。

4. 评选委员会

组 长:张新中

副组长:张多新 雷 鸣

成 员:王丽梅 梁 娜 赵 山 宋智睿 高郁斌 李欣楠 靖金亮 时雨倩 高桢赞 董 燕 常丽敏 张玉洁 张言歌 陈笑笑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二0二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1

松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0 ―20 学年)

院系: 专业: 班级:

姓名

性别

专业/

班级

学号

民族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本年度学习

成绩

(占比30%)

专业总人数: ;学习积分班级排名: ;

学习成绩专业排名百分比(名次/总人数): 。

入校

以来

所获

奖励

及荣誉

(占比20%)

入学以来参加公益活动情况

(占比30%)

个人

突出

先进

事迹

介绍

(在校表现、社会贡献等)

(占比20%)

个人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

我将尽我所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意见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批准该同学获得松林奖学金 等奖。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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