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经由研究生本人自愿申请、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核评议,对2021级和2022级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素质加分项等要素进行了量化计分和排名,对2023级新生综合考虑初试成绩和志愿类别进行排名,现将综合积分计算结果及排名予以公示,公示期9月22日至9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9月27日下午5:00之前,以书面形式(须有个人手写签名)反馈至土木与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31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371-69127264。
土木与交通学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