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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通[2010]15号关于做好新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2010年09月17日 作者:校团委来源:

关于做好新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华水团通[2010]15号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校区学生会的自身建设,增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本学期新校区学生会的换届工作,采取先组织推荐,后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开选拔确定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副部长正式人选的办法进行。各学院分团委要积极配合新校区团工委、校学生会做好新校区学生会的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

9月15日 成立新校区学生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9月16—19日 各学院酝酿推荐人选。

9月20—24日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

9月25—26日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主席团选拔委员会对新校区学生会主席团后备人选进行初步考核选拔。

9月27日 对新校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进行公示。

9月28-29日 校学生会主席团对新校区学生会部长及副部长后备人选进行初步考核选拔。

9月30日 对新校区学生会成员进行公示。

二、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副部长应符合的条件

1.我校新校区全日制在校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4.坚持原则,热心为同学们服务,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5.具有全局观念,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6. 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

7.综合积分排名在其专业前50%之内;

8.主席团后备人选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要在所在学院学生会担任过副部长以上职务。

三、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副部长后备人选的推荐

各学院根据学生干部所应具备的条件,推荐1人参加主席团后备人选初步选拔,推荐3人参加部长、副部长后备人选初步选拔。

四、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

1.整个选举工作遵循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坚决反对任何个人或单位采取任何形式的损害公平、择优精神的行为。凡有损公平、择优精神的行为出现,一经发现,将会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各单位在进行推荐时要如实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新校区学生会推荐人选登记表》,所有推荐的后备人选要附有个人学习成绩单、个人综合积分排名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新校区团工委要对其进行核实。如有与事实不符者,取消其选拔资格,并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3.所有参加学生干部选拔的后备人都要进行公开演讲,并回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选拔委员会成员的提问。

4.所有被推荐人的登记表,请于9月19日前报送新校区团工委办公室(文体中心三楼),值班时间:8:00—12:00;13:00—18:00;20:00—22:00。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主席团选拔委员会成员名单、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doc

新校区所需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副部长职数.doc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新校区学生会推荐人选登记表.doc

校 团 委 校学生会

201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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