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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通[2010]23号关于开展第七届“语言之星”大学生演讲比赛的通知
2010年11月09日 作者:来源:

关于开展第七届“语言之星”大学生

演讲比赛的通知

华水团通[2010]23号

各分团委:

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六十年华诞来临之际,为激发广大学生对母校的热爱之情,切实把“爱我华水、情系水电”的信念统一到青春的行动中来,提高我校学生建设华水、服务社会的热情,引导其真正成长为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的新一代,在秉承我校历届“语言之星”演讲比赛优秀传统的基础上,特举办此次“语言之星”之“恰同学少年——我与华水共成长”大学生演讲比赛。各分团委要积极配合新校区团工委做好此次演讲比赛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盼望着,盼望着,时间的车轮缓缓走过,承载着青春的智慧,华水六十岁的生日就要到了。北京、邯郸、郑州,华水走过了半个中国,默默解读着水电的力量。六十年积淀,彰显出华水的魅力;六十年风雨,磨砺出华水的锋芒。亲爱的华水,亲爱的母校,我们为您祝福,您是我们共同的骄傲。恰同学少年,我们风华正茂,意气风发。我们是未来的水电建设者,我们将承载着您的梦想,谱写中国水电建设事业新的篇章!

围绕材料,以“恰同学少年——我与华水共成长”为主题演讲。

二、活动宗旨

此次演讲比赛旨在丰富大学生的校园生活,激发其对母校的热爱之情。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演讲与辩论协会

四、活动安排

(一)参赛要求

1.选手产生:各学院推荐两名优秀选手(龙子湖校区大学生),于11月10日前将作品登记表电子档依照作品登记表形式发送至zhangyidan1025@163.com。(联系人:董珅 15838079176 )

2.作品要求:演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讲究文采,声情并茂。(参赛作品各学院自行准备)

3.时间要求:参赛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超时扣分。

4.选手服装:着装大方得体,能够充分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风貌。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预赛:11月13日

决赛:11月20日

地点:龙子湖校区报告厅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活动评委

预赛评委由各学院及演讲与辩论协会各推荐一名在演讲方面有一定经验的2008、2009级同学担当,共13名评委;决赛评委由校内老师担当。

(四)赛程安排

11月10日晚召开领队及参赛选手动员大会,并抽签确定出场次序,预赛前八名选手进入决赛。

五、评分细则

(一) 满分十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选手最后得分精确到小数后三位。

(二) 分值分配

1.初赛:

定题演讲

(1)演讲内容: 3.000分。

(2)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流畅: 2.000分。

(3)着装大方、举止高雅: 1.000分。

(4)感情丰富、感染力强: 2.000分。

(5)综合表现: 2.000分。

2.决赛:

(1)定题演讲: 5.000分

(2)即兴演讲: 2.000分

(3)绕口令: 1.000分

(4)电影配音: 1.000分

(5)综合素质: 1.000分

六、奖项设置

1.个人奖 (16名)

大赛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至第八名为三等奖,第九至第十六名为优秀奖。

2.优秀组织奖(2个)

按各学院参赛选手个人积分累积及到场观众人数评判,排名前两位的学院颁发优秀组织奖。

附件1.

2.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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