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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院全员考核和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03日 12:22  点击:[]

各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65号)、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华水党〔2018〕13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和监督实施办法》(华水党〔2021〕70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23年度全员考核和师德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机构

学院党委研究通过《关于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华水数统党〔2024〕1号)(附件1),考核方式和程序等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华水数统党〔2024〕2号)(附件2)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和监督实施办法》(华水党〔2021〕70号)(附件3)实施。

二、考核内容

1.全员考核

以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岗位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在学校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师德考核

师德考核标准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依据,分别从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十个方面进行考核。

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1)触犯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禁行行为“红七条”、严禁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六条禁令”或违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任何一条情形的;

(2)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其他行为,并受到相应处分的。

三、考核标准及优秀等次指标

1.全员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考核小组的优秀比例为20%,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华水数统党〔2024〕2号)中考核优秀名额分配办法得出各考核小组的优秀指标数,所有考核小组要严格按规定指标数推选。先进教育工作者的优秀比例为优秀人数的30%。

2023年全员考核优秀指标分配

部门

人数

指标数

先进

公共数学第一教学部

21

4


公共数学第二教学部

15

3


信息与计算科学系

9

2


应用数学系

11

2


统计学系

10

2


数据科学系

11

2


金融数学系

8

2


办公室

6

1


在编合计

91

18

5

人事代理

9

2


特岗

2

0


2.师德考核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师德考核优秀人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考核小组教职工总数的30%。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华水数统党〔2024〕2号)中考核优秀名额分配办法得出各考核小组的优秀指标数,所有考核小组要严格按规定指标数推选。

2023年师德考核优秀指标分配

部门

人数

指标数

公共数学第一教学部

21

7

公共数学第二教学部

15

4

信息与计算科学系

10

3

应用数学系

11

3

统计学系

11

4

数据科学系

11

3

金融数学系

9

2

办公室

6

2

人事代理

9

3

合计

103

31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全员考核

各考核小组请于2024年1月7日前上报优秀人员名单并将《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5)纸质版一份报至党政办公室。

(1)考核人员根据岗位填写《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5),表格使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并在首页右上角写上工号

(2)为方便存档保存,各种表格请用黑色钢笔、水笔填写或打印。

(3)《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5)中基本情况和个人总结须按要求如实填写;

特别说明:

(一)考核登记表中“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一栏,必须明确考核等次,并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二)考核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由人事处填写盖章

(三)考核登记表中“本人意见”一栏均由本人在反馈考核结果后签字

(4)“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一栏填写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不参加考核等考核结果的情况说明,注明原因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2.师德考核

各考核小组请于2024年1月7日前上报优秀人员名单并将《2023年度师德考核登记表》(附件6)纸质版一份报至党政办公室。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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