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
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及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结束,为保证答辩工作顺利进行,请做好以下工作:
1、全校毕业答辩工作统一安排在14周(5月27日~31日)进行。各单位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并于12周周四(5月16日)前,在教务系统实践教学子系统里完成录入答辩专家、答辩分组以及答辩时间、地点等详细的安排,并将各答辩小组的答辩时间、地点、参加答辩的学生人数及学生名单报实践教学科(龙子湖校区:教学楼2104;花园校区:办公楼116),要求每位毕业生必须参加答辩;
2、各单位提交纸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各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各学院评分细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统计表报实践教学科(时间、地点同上),
3、各学院务必14周周日(6月2日)下午6:00之前登录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单位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写出工作总结,于15周周五(6月7日)前交至实践教学科。
以上各项材料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shiyan@ncwu.edu.cn。
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后期检查工作,督促学生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督促指导老师整理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教学资料。指导老师要严把毕业计(论文)第一关,避免学生抄袭现象。
2、非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参与毕业答辩不再计算教学工作量,其酬金由每生10元中体现,标准由各学院自定。
3、各单位须分专业写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分析论证报告(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论证报告(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一览表),在本单位存档备查。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1)学习态度较差,科学作风不好,不遵守纪律,未按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其中任何一项任务的;
(2)基本概念和基本技能掌握较差,在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出现原则错误,在整个方案论证、分析、实验等工作中独立工作能力差,毕业设计(论文)不能达到最基本要求的;
(3)设计说明书文理不通,质量很差,没达到规范化要求,图纸不全,或有原则性错误或常识性错误,文献综述撰写水平差,外文译文基本没有紧密结合自己研究的课题,翻译质量差,有较多错误的;
(4)毕业答辩阐述不清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基本概念不清,基本问题回答不正确,对主要问题回答错误百出,或回答不出的;
(5)毕业设计(论文)出现抄袭或弄虚作伪的;
(6)未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答辩的。
教务处
2013年5月2日
关于评选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2013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一、评选指导思想
科学选优、激励先进;严于质量、崇尚创新。
二、评分标准
1.态度非常认真,模范遵守纪律,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
2.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立论、计算、分析、实验正确,结构严密,结论或方法有新意。文献综述水平较高,外文译文紧密结合自己研究的课题,翻译质量高。
3.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科学作风严谨,毕业设计(论文)有自己独到见解,水平较高。说明书条理清楚,论述充分,文字通顺,符合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比较完备、整洁、正确。
4.毕业答辩能简明扼要地阐述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和完成的主要工作,思路清晰,论点正确,表达能力强,回答问题有理论根据,要领清楚,对相关知识理解、掌握清楚,对问题回答准确。
具备以上各项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可评定为“优秀”:
三、评选方式
1、各学院评选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标总数为S:
S=毕业设计(论文)总数×15%
2、各学院对S中的毕业设计(论文)再次进行评审,向学校推荐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候选名单,其指标数为SS:
SS=S×15%
3、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比例分别如下:
由学校组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三等奖,其指标数为J3:
J3=SS×55%
通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委员会依据“毕业设计(论文)评价指标体系”,评出一、二等奖。其指标数分别为J1、J2:
J2=SS×30%
J1=SS×15%
4、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由各学院组织实施,教务处组织检查。
2013届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答辩、评审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30日下午进行。
各学院须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本单位指派5名专家、1名秘书组成,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各单位指定,请各单位于5月16日前将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评审委员会主任和秘书)名单、答辩具体时段、地点,报实践教学科(龙子湖校区:教学楼2104,花园校区:办公楼111),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shiyan@ncwu.edu.cn。
5、校级优秀设计(论文)评选工作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严进行。为了保证优秀设计(论文)的质量,学校将对获得优秀一等奖的设计(论文)进行检查,审查的标准随后公布。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各学院将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二、三等奖学生信息(专业、学生姓名、学号、题目、指导教师姓名,并按一、二、三等奖排序制表)、获奖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获一等奖学生纸质成果及一、二、三等奖学生电子文档光盘)于6月3日下午18:00之前报送教务处,逾期未报按弃权处理。
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二、三等奖学生的总结材料以及“答辩过程评分表”、答辩记录及二、三等奖学生的设计(论文)成果在各单位存档备查。
五、表彰及奖励
对获奖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在全校通报表彰。
附件: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标数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附件1: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标数
指标数
单位
毕业设计
(论文)总数
S
Ss
J3
J2
J1
资源与环境学院
373
56
8
5
3
1
水利学院
705
106
16
9
2
土木与交通学院
551
83
12
4
建筑学院
337
51
机械学院
459
69
10
6
电力学院
712
107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355
53
管理与经济学院
554
信息工程学院
328
49
7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54
23
外国语学院
148
22
法学院
186
28
合计
4862
730
105
63
33
17
2013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组的通知
各学院: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组”评选是评价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提高教师指导水平、培养学生团队精神、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做好此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由各学院自行评选、推荐出本单位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组,指标数为当量组数(毕业生总数/10)的10%,指标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要求
1.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组”评选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2.注重毕业设计(论文)组在专业方面的“创新性”和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专业创新因素的评定分值;
3.每个设计(论文)组要有总结报告,尤其对评选项目中的“设计或论文整体质量”要进行较详细的归纳和总结。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1.报送材料:各单位提交“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组”评选工作总结报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组”的推荐意见等材料。
2.报送时间:上述材料于2013年6月7日下午18:00前报教务处教务科,逾期不报的单位将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组指标分配数
实践教学科
2012年5月2日
附件: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组指标分配数
单 位
毕业设计(论文)总数
优秀设计(论文)组指标数
备注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十届“创新杯”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下一条:关于进行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及师德师风建设征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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