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关于进行2012-2013-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研室,实验室:
按照学校及教务处规定,本学期第10-11周(11月5日-11月16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用教师自查和二级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如下,请参照执行。
一、任课教师请对照授课计划检查教学进程,自查辅导答疑记录情况,自查作业批改情况,自查教学效果,等。
二、教研室主任自查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教研活动记录情况。
三、二级督导专家请于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至少听课2次,并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资料是否齐全、教学进程是否合适、等;并将听课记录表于12周周一交至教学办公室。
四、2012级班导师请于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召开1次班会,了解学生的学业情况、解答学生在课程学习等方面的疑惑,并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报教学办公室。
五、各年级辅导员通过各种形式了解学生学业情况。
2012.11.6
上一条:[教学办]关于我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的补充通知下一条:[教学办]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关于做好实践教学专项调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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