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源丰水务党建奖学金”评选的通知》,现开展2023年度“广东源丰水务党建奖学金”奖项的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科生综合素质奖励计划评选对象为水资源学院水务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大三、大四年级本科在校学生;创新实践专项奖励计划为水资源学院全体学生。
二、奖学金设置
本科生综合素质奖励计划人数为1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勤奋、刻苦,积极进取,热爱所学专业,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本科生需满足前三年学年学习积分或综合积分年级专业排名位于前40%(含40%)且无不及格科目;
7、评选过程中,将对在某些方面有优异表现的学生优先考虑。某些方面的优异表现主要包括: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全国水利创新大赛等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创新创业课项目通过省级以上立项;
(3)在社会实践中表现优异,被省级以上媒体报道;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艺术展演中取得显著成绩,为我校争得省级大赛以上荣誉。
(6)获河南省青年五四奖章、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三好学生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7)为学院发展或学生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8)对加入广东源丰水务有限公司有较强的意愿;
(9)广东源丰水务有限公司实习生。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评选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进行。申请学生在满足基本条件后,填写《“广东源丰水务党建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应详细填写个人自述并全面展示在校期间表现,对申请表中填写的所获奖励均需提供支撑材料;评选办将综合学生思想政治情况、在校表现、学生成绩、学生干部经历、创新创业情况、日常活动参与情况、各类比赛获奖情况和社会实践参与情况综合评价确定推荐名单,并报请评选小组审核;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对拟获奖人员在水资源学院主页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学院将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及河南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相关规定及程序报发奖学金,并制作由广东源丰水务有限公司和水资源学院共同落款盖章的荣誉证书。
附件1:广东源丰水务有限公司党建奖学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