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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学院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实施细则
供稿人: 审核: 日期:2024-05-18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和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为硕博连读),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178号)文件精神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原则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院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硕博连读”招生的相关工作,组建学科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录取,对受质疑申请者进行复核。

(二)学院组建的学科考核专家组成员原则上由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及本学科高级职称人员组成,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并确定拟录取申请者名单。

(三)招收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推荐条件

根据华水政〔2021〕178号文件精神,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具备优秀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有献身科学的精神、身体健康等基本条件,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应已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要求,修完全部学位课程并取得课程学分,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列前50%,有较高的英语水平,且无补考重修课程。

(三)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应已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的课程学分,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列前50%,且无补考重修课程,优先考虑公开发表一篇属于所申请学科领域内的中文核心期刊或以上水平学术期刊论文(SCI或EI收录,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有较高的英语水平。

(四)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参加过如下之一的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

1.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或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2.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6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及以上;

4.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1300分(新题型 310 分) 及以上;

5.托福(TOFEL)成绩530分(新题型80分)及以上;

6.具有6个月(含)以上国际交流经历。

三、材料及要求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并按申请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按当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报名。

(二)参加综合考核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获奖等材料的原件备查。考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供材料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综合考核或录取资格。

四、考核与录取

(一)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查2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查20分、专业技能考查30分、科研综合能力考查30分。由学院面试专家组负责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思想道德情况及面试情况(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科研综合能力)打分。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面试包括外语应用能力考查(3分钟左右,内容为英文对话或听说能力测评)、个人汇报(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和专家现场提问考核等环节。PPT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本领域研究看法及科研工作设想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

(1)拟录取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总成绩取各位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学院根据总成绩排序和招生指标限额,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不少于10天,学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选拔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负责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其它

(一)相关信息将公布在学院主页。考生如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影响到申请、考核与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细则由水利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决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学院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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