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关于全校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 审核: 日期:2015-12-11

院属各系: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省教育厅《安全河南创建2015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党委、校行政《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平安校园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反恐防暴应急处置预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安全管理办法》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12月11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关于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我校平安创建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谐、有序,深入查找、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现将学院安全排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各系办公室及各实验室

二、 检查步骤

1、单位自查和整改( 12月9日至12月13日)

(1)各单位要进一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实验室主任为本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

(2)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平安校园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安全管理办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危险品(放射源)管理办法》等文件和实验室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水、防爆等措施,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

(3)各单位确保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确保用电安全。各实验室要对供电线路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谨防因超负荷用电引发安全事故。

(5)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严格落实各项实验室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对每一环节、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及时整改,彻底整治。各实验室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要形成专项报告《安全隐患专项报告》(附件1)及时报我处,确保不因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发生安全事件和安全事故。

(6)各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后,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表》(见附件2)附在《安全隐患专项报告》后面,《安全隐患专项报告》纸质需要主管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责任依据,必须交)后于12月18日上午12点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到zhangzezhong@ncwu.edu.cn,电话69127212。

(7)各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附件3)要学院盖章(责任依据,必须交)后在12月25日下午16点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到zhangzezhong@ncwu.edu.cn,发邮件请告知哪个学院那个实验室。

2、学院检查(12月14日至12月18日)

学院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实地检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表》和《安全隐患专项报告》必须按时提交),

3、学校检查( 12月22日至12月24日)

各检查分工如下:

第一组:郭少龙、张泽中、朱立新

第二组:赵瑜、赵晶、苗芸

4、书面总结( 12月25日至12月27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写出书面总结,报送校长办公室。

5、检查结果排序公布(1月1日至学期末)

全校实验室范围公布检查排序结果,以更高的标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 工作要求

1院属各系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大排查”活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要亲自抓此项工作,各实验室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单位自查要彻底,不留隐患。

2院属各系要认真开展隐患治理工作,要边检查边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部位,要坚持通过此次大检查,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对安全自查工作不彻底,被学校检查组发现的,将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要按规定追究学院负责人及实验室人员的责任。

附件1:《安全隐患专项报告》.docx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表.doc

附件3:《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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