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关于自2018级及以后水利学院研究生毕业相关要求的通知

水利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于2019613日在学院2008会议室召开,应到委员9人,实到委员7人。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水利学院研究生在满足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要求的基础上,须发表一篇核心或以上级别论文(非全日制除外),自2018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水利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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