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审核校正《自评报告》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校属各单位: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经多轮次、多途径征求意见,现进入收尾阶段。为进一步严肃报告所涉及各项数据的真实性,现将有关数据整理下发(见附件),请各责任单位认真审核并提供清单,务必于3月26日17:00前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数据审核校正反馈单》以书面形式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评建办公室(龙子湖校区第四报告厅)丁老师处,有关数据清单(关键字段自行选择)以excel电子版形式上传至学校审核评估系统。

特此通知

评建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评建办〔2024〕6号】关于进一步审核校正《自评报告》数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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