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岗位申报表及合同书有关项目填写的说明

时间:2006-09-03 浏览:次 发布人:admin

A:岗位申报表及合同书中“岗位名称”统一按以下规范填写:



一、教学人员岗位名称:

教师岗位——教授级

教师岗位——副教授级

教师岗位——讲师级

教师岗位——助教级

教师岗位——助教以下



二、非教学人员岗位

1、 系部非教学人员岗位名称:

系主任、系副主任、系总支书记、系总支副书记、系行政秘书、系教学秘书、系分团委书记、系分团委副书记、系辅导员、专职教辅人员(实习、实验、器材管理员)。

2、机关及教辅单位人员岗位名称:

(1)管理岗位名称:

(单位名称)处长

(单位名称)副处长

(单位名称)科长

(单位名称)副科长

(2)具有非领导职务的管理岗位名称:

(单位名称)正处级管理员

(单位名称)副处级管理员

(单位名称)正科级管理员

(单位名称)副科级管理员

(3)一般管理岗位名称:

(单位名称)——科员

(4)教辅单位的教辅岗位名称:

教辅岗位



注:

1、一般管理岗位及教辅岗位根据本人职称、技术等级、学历等情况按就高原则选择分值。

2、 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岗位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以任命文件为准。没有任命相应职务与职级而在相应岗位上的人员不享受相应的津贴。

3、 列入可申报的党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岗位系专职。



B:“合同书”中其它有关栏目

1、“聘用单位”填写各处级单位名称

2、首期聘任聘期为2年,即从2003年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聘期内将退休的人员合同截止日期至退休,其它条款不变,工作任务及津贴按学院有关规定核算。

豫ICP备05002494 |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321号组织制作:人事处
版权所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