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28 浏览:次 发布人: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4144号)要求,2024年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的人员为: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成绩合格但面试未通过人员;202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成绩合格人员。

(四)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教育类或就业指导类。

(五)报名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及后续资格认定的全过程。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一经发现,即时撤销教师资格认定资格。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力,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于328-329日,登录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完善“任教学科”等报名信息。

2.电子材料的报送。电子材料(附件1)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于329日前发送至邮箱jsfzzx@ncwu.edu.cn。具体要求详见《报送材料清单》(附件4

3.纸质材料的报送。纸质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42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龙子湖校区行政楼501B办公室。具体要求详见《报送材料清单》(附件4

报考人员须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聘用花名册复印件、任教证明材料原件、人事隶属关系证明原件(附件3)等纸质材料,一人一档装入牛皮档案袋,由学院初审整理后统一报送。

4.公示。审核工作将于42日完成并于当天对通过材料审查人员进行公示,凡材料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不予公示。

5.缴费。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办师〔2022361号),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78/次。由学校统一组织收缴后,一并缴纳考生面试测试费至上级主管部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将组织考生缴费,具体缴费方式在工作群内通知。

6.面试考试。公示期结束后,学校统一将考生信息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计划组织开展面试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指定专人负责2024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工作,严格考生资格审核,按照《报送材料清单》(附件4)收集整理考生材料,认真落实一人一档等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371-61317320


附件1:《报考面试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2:《学科对照表》

附件3:《专任教师人事隶属关系证明》

附件4:《报送材料清单》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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