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25 浏览:次 发布人: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65号)及我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华水党〔2018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3年度全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机构

考核以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方式和程序等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华水党〔2018139号)(附件6)实施。

二、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岗位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在学校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考核标准及优秀等次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各单位在编在岗优秀人数计算方法为:优秀人数=(单位实有人员总数-处级干部人数-人事代理人数-特岗人员人数-未参加考核人数)×优秀比例,优秀人数按四舍五入取整。教学科研单位的优秀比例为20%,其余单位的优秀比例为18%。先进教育工作者的优秀比例为优秀人数的30%。人事代理人员和特岗工作人员优秀比例参照上述标准单列报送。所有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比例推选。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各考核单位应将考核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2.各单位按照《2023年度考核单位上报考核材料要求》(附件3)上报材料。上报材料包括: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一式2份、《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5)一式2份、个人考核登记表(附件1、附件2)一式1份,个人考核登记表按照《2023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说明》(附件4)填写;同时将《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hsrs27260@163.com。人事代理、特岗工作人员按照所在岗位填写个人考核登记表(附件1、附件2)。

3.报送时间及地点:各考核单位请于2024115日前将在编在岗人员考核材料报至人事处人事科,人事代理人员和特岗工作人员考核材料报至人事处特岗管理科。

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502

联系人:潘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69127260

何老师 联系电话:69127269



人事处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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