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时间:2023-09-14 浏览:次 发布人:

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工作安排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外函〔2023664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推荐共包含青年科学奖和教育教学奖两项。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青年科学奖候选人选1名,教育教学奖候选人选1名。

三、评选条件

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附件2)。

四、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自愿申报。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校内各教学单位限推荐青年科学奖候选人选1名,教育教学奖候选人选1名。

(二)学校推荐。学校根据各二级单位的推荐情况组织评选,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

(三)材料报送。拟推荐候选人登录系统完成系统填报并整理提交纸质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报送材料和要求

(一)报送内容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附件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4)、《推荐人选名单》(附件5),纸质版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支撑材料1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时间

请各参评单位于915日中午12点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综合楼南人事处5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srs27260@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127260


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附件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

附件4:《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

附件5:《推荐人选名单》


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

202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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