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7 浏览:次 发布人: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3140号)要求,2023年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理论测试)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面试的有效期范围为:2021年、2022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及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成绩合格人员。

(四)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教育类或就业指导类。

(五)教师资格考试坚持诚信报考为原则,报名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及后续资格认定的全过程。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一经发现,即时撤销教师资格认定资格。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请拟参加面试的教师于2023427-428日,登录河南省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完善“任教学科”信息。

(二)提交材料

1.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考生学科(专业)的归属,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填写《公示名单》(附件1)、《面试结果汇总表》(附件2

上述材料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并于428日下午15:00前统一报送。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sfzzx@ncwu.edu.cn。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报送至龙子湖校区行政楼501B办公室,不接收考生个人提交材料。

2.填写规范:(1)Excel表格中的“申请任教学科”可理解为参加面试时的考试科目,同时也是之后教师资格认定环节的认定科目,等同于网上申报系统中填写的“任教学科”该信息在两份Excel表及网上申报系统中须保持完全一致。2“任教学科”的填写”可参考《学科对照表》(附件3),一般填写二级学科,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考生任教课程的,填写至三级学科。不能填写一级学科。

(三)缴费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办师〔2022361号),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78/次。由学校统一组织收缴后,一并缴纳考生面试测试费至上级主管部门。请考生于428日前完成缴费,缴费备注:姓名+手机号,具体缴费方式在工作群内通知。

三、工作安排

(一)请各教学单位指定专人负责2023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工作,同时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于428日前加入微信工作群,考生也可加入。

(二)请于428日前完成材料的申报与提交工作。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依据材料报送情况确定并公示,材料不齐全、未交的不予公示。

(三)公示期结束后,学校统一将考生信息报送至教育厅审核,审核无误,计划组织开展面试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371-61317320

附件1:《公示名单》

附件2:《面试结果汇总表》

附件3:《学科对照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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