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4-25 浏览:次 发布人:admin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安排,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将开展首次实施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在职在岗正式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申请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2、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或国家农业项目首席专家;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第一主持人;

4、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第一主持人;

5、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和重大项目第一主持人;

6、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第一主持人;

7、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8、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

9、“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0、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1、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12、长江学者;

13、中原学者;

14、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河南科技功臣;

15、体育行业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其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培训四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过奥运会冠亚军、集体项目获奥运会前三名的国家级教练员。

(二)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满12年,且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具备下列一个条件者;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满9年,且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具备下列二个条件者;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满6年,且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具备下列三个条件者,可以申请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子专题第一主持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第一主持人;

2、国家“863”计划课题第一主持人;

3、国家“973”计划项目子专题第一主持人;

4、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主任、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主任;

5、国家自然科学、软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主持人;

6、“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7、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8、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五),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

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10、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11、河南省优秀专家;

12、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13、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内公认的拔尖人才。

三、申报时间

2012年4月25日至4月28日。

四、报送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

(三)证明材料;

(四)申报人主要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

请符合条件人员在申报时间内,将相关报送材料报送至办公楼501房间,联系人:李金华,联系电话:69127262,并将《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ww@ncwu.edu.cn

附件:1豫人社事业[2012]3号.doc

2豫人社事业[2012]2号.doc

3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doc

人事处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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