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5-15 浏览:次 发布人:admin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392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高等学校(含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2012年度全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300名。我校限额8名。

“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不接收个人申报,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由所在教学单位认真审核后统一报送,非教学单位教师按学科归属到相应教学单位申报。所有材料请于5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504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杨宁;联系电话:69127269;电子信箱:yangning@ncwu.edu.cn。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一式2份(原件须审验,审后退回)。

3、申请人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

4、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项目申请书单独装订,教学科研成果、资格证书装订在一起,并附目录。

5、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

6、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选拔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切实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doc

2: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人事处

2012年5月15日

豫ICP备05002494 |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321号组织制作:人事处
版权所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