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6-14 浏览:次 发布人:admin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2〕3号)要求,现就2012年度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范围,必须严格限定为各高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

二、组织要求

由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周期长、程序严格,各单位要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阶段性工作安排,及时做好相关手续的组织办理,并安排有关申请人员按时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体检、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

三、认定工作阶段及程序安排

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决定将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名登记、教育理论考试报名和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报名一并进行。

(一)报名阶段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6月14日至19日。

2、报名对象及相关政策:

(1)第一类: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第二类: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第三类: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报名办法及信息、材料报送要求:

(1)第一、二类报名对象只需填写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须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不需进行网上报考。

(2)第三类报名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及电子版信息(使用Excel 5.0版电子表格制作,含工作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四项信息);

②报考费用:考试费40元/人;

③第三类报名对象须进行“网上报考”,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网上报考入口”进行网络申报,6月19日前完成,具体申报方法请参看“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填报方法及要求。

④照片采集时间为6月19日上午(地点:行政楼504房间),过期不予受理。

(二)考前辅导阶段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6月14日至19日,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报名一并进行。

2、报名办法:各单位需统计本单位自愿参加考前辅导人员的基本信息,制作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及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并代收资料费每人135元,辅导费每人480元。

3、考前辅导安排:按照省教育厅教人〔2012〕510号《通知》要求,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增加《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一科目的内容。

教育理论考前辅导拟于暑期进行,具体办班的时间和地点确定后,将另发通知公布。请参加辅导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并按时参加辅导。

请各单位将报名材料及考试费于6月19日前交至人事处(行政楼504房间)。

联系人:杨宁,联系电话:69127230。

附件1: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2: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3:参加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4: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1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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