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0-29 浏览:次 发布人:人事处网站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8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18]281号)文件要求,2018年上半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定于2018年11月3日至11月4日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8年11月3日至11月4日

  上午:8:10-12:00 下午:14:10-18:00

二、面试地点

  河南省理工学校(郑州市花园路与茂花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附近公交路线有:9路、29路、32路、47路、62路、75路、77路、520路、903路、909路、962路等,到花园路鑫苑路站下,沿花园路路西向北行100米至茂花路,沿茂花路向西行200米即到);地铁2号线北三环站下,沿花园路路西向南行100米至茂花路,沿茂花路向西行200米即到)

  温馨提示:由于茂花路比较狭窄,没有停车位,希望参加面试人员尽量不要开车。

三、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须严格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公布的各学科组(根据本人所填报“申请任教学科”分组)面试时间段,到指定地点面试。

  每天上午:参加面试的前10名人员务必于7:50前进入候考室集合完毕,10名以后的参加面试人员于9:30-9:50进入候考室集合完毕(禁止在9:30前进入校园)。

  每天下午:参加面试的前10名人员务必于13:50前进入候考室集合完毕,10名以后的参加面试人员于15:30-15:50前进入候考室集合完毕(禁止在15:30前进入校园)。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在身份确认后,不得远离面试场所,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面试场所参加面试。

四、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准考证(登陆“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与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相对应的现行教材1本;

  4、本人拟说课内容的教案(按照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所填写的申请任教学科种类,从现行教材中自选相应的内容)1份;

  5、能够体现本人科研水平的科研著作1份,本人撰写的有关论文(含毕业论文,发表与否均可),参编的有关教材、图书,参与的有关课题研究或科研项目等。科研著作尽量使用原件或打印件。

  6、不能提供第3、4、5项材料的,将直接影响本人面试成绩。

  7、面试完毕后,以上材料本人自行带回。

五、面试程序及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说课、答辩三个环节。

  1、自我介绍。主要是观察面试对象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面试对象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考察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2、说课。面试对象结合本人所撰写教案,就本人对拟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等进行说明。主要是考察面试对象对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等。通过听取面试对象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试讲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面试对象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请考生注意:说课不是试讲。

  3、答辩。说课结束后,面试对象从答辩试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题目,任选2题进行答辩。主要是考察面试对象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4、时间要求。自我介绍、说课、答辩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说课不超过8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六、其它事项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通知本单位参加面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将证件和材料准备齐全,未按要求准备材料者,将直接影响本人面试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面试。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育厅电话:13849112706

   人事处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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