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18-08-10 浏览:次 发布人:人事处网站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豫人社函[2018]377号]文件精神,我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高等学校的参评对象为内设二级机构。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参加评选。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我校专任教师及教研人员。

  高等学校担任副厅级(含)以上职务和教育行政部门担任副处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先进工作者评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我校先进集体参选名额1个,先进工作者参选名额3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执行有关教育工作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

  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含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绩业绩。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防止单纯用升学率评价教师的倾向。教师参加评选,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由各单位统一报送,报送多名先进个人的单位需对备选人进行排序。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申报的方式。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将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四、数据采集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数据采集要求

  请各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申报人员,使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

  (可通过http://jybz.haedu.gov.cn)访问),流程如下:

  各申报人或集体在规定时间内(平台开放时间另行通知),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先下载所对应称号的《申报表》并详细填写各项信息,然后在管理系统上注册、录入个人或集体基本信息(与《申报表》所填一致),并上传《申报表》。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务必于8月14日(周二)上午11: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龙子湖校区12号楼12123房间,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 jsfzzx@ncw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的材料包括:

  1、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电子及纸质材料)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一览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一览表》(电子及纸质材料)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纸质材料)、《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4份,双面印制。

  4、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套(纸质材料,装订,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验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

  5、上述第3、4项材料须逐一单独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推荐单位、候选对象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等)。

  6、各类表格、文档格式等可从管理系统下载。报送的各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张。

  联系人:吕佳桐 联系方式:0371-61317320

附件:相关申报材料.rar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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