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17 浏览:次 发布人:人事处网站管理员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0〕204 号)精神,2020年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二)取得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 2018 年下半年和 2019 年上、下半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的成绩合格人员。

(三)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 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四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 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五)本次通知仅针对参加面试人员。参加直接认定人员请等待认定通知,有关体检和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会在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相关材料

(一)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考生学科(专业)的归属,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填写《申请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报送电子及纸质材料。

表中“申请任教学科”须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中《学科对照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填写(见附件2),一般填写二级学科,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考生任教课程的,须填写至三级学科,不允许填写一级学科。表格的填写按申请任教学科排序。

(二)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每位考生个人材料,收集整理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复印件独立装袋,建立一人一档,档案袋要粘贴封面(见附件3)。档案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仅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即可。

5.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见附件4)。

6.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见附件5)。

三、工作安排

(一)请各教学单位指定专人负责2020年教师资格面试相关工作,填写《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6),同时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于9月20日前加入面试工作群(每单位限专职联系人进群,考生请勿进群)。

(二)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21日(周一)中午12:00前统一报送考生的汇总材料及档案材料,不接收考生个人报送材。考生的原件材料将在现场进行验证,验证后原件退回。

(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9月21日确定并公示,材料不齐全、未交材料人员不予公示。

(四)公示期结束后,学校统一将考生材料报送至教育厅审核,审核无误,计划组织开展面试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地址: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501B房间。

邮箱:jsfzzx@ncwu.edu.cn。

联系人:吕佳桐

联系电话:0371-61317320


附件1:申请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名单.docx


附件2:学科对照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xlsx


附件3:面试考生材料审核清单.docx


附件4:专任教师人事隶属关系证明.docx


附件5:申请 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6:联系人信息表.docx


人事处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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