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学院在校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及认定,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以便后续各项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2级、2021级、2020级在校本科学生及2023级本科新生。此次认定工作将采取“先老生、后新生”分批认定方式启动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2022级、2021级、2020级在校本科学生的全面复查及认定:各年级要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进行复查和重新认定。认真细致地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对家庭经济状况有明显好转的学生,应当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对原来没有进行该项认定的学生,由于家庭突发事件、家庭变故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达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的认定标准的,要重新认定。
2.2023级本科新生的困难认定:为确保2023级本科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入学报到后能尽快落实完成,2023级新生辅导员可在暑假期间利用微信、电话、视频通话等方式了解摸排新生的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线上指导新生提前填写及准备好《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相关复印材料,在秋季学期开学新生报到时,及时收取新生提交的《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表》会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至新生手中)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并认真核实存档,作为该项认定的依据及贷款时所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实评定出2023级新生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等级。
3.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等级:运用学校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测评计算公式,测出学生家庭困难程度测评分值M=X(家庭经济状况量化自评得分)+Y(班级民主评议测评分值)。需要注意的是,2023级新生的Y值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判,其他年级需要严格执行该公式测出M值。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认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学生总数的8%;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认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学生总数的20%;在校生中,除上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比较困难学生外,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均可被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各年级应结合量化测评结果(量化测评得分M≥40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1.2022-2023学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进行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情况无明显变化,只需提交《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附件3)各一份,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原来没有被认定为困难学生,本次首次申请认定的,需要提交《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另附相关贫困证明材料。
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自愿如实填写相关纸质材料,并按相关要求在本学期期末结束前提交,待下学期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开放后再进行线上困难认定的申请操作。
2.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运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结合学生日常消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得出申请人家庭经济测评分值,并初步提出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3.各年级于2023年6月14日前,将2023-2024学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4)电子档发至:hsxszz2023@163.com,相关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学院认定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学生家庭困难程度测评分值(M),及其他核实材料,确定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并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学生奖助管理科。
5.各年级在开展认定工作时,要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农村地区、重点保障脱贫享受政策户(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及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登记造册,优先认定、重点资助。
6.各年级要对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可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全面了解这些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并留存相关核实工作的原始记录和照片存档。加强学校与学生家庭的沟通,真正把党、国家和学校的政策关怀传递到需要的家庭。
四、政策宣传与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认定结果是学生申请或学院推荐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各类资助资源的主要依据。各年级要高度重视认定工作,及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目的、意义、程序传达至每一位在校生,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把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都纳入认定范围。同时,应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确保认定结果精准、公平。
五、咨询投诉电话及邮箱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平公正,认定期间设立意见反馈信箱和电话,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联系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790139
邮箱:hsxszz2023@163.com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