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 “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9日来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1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双节”期间,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倡导文明、节俭过节,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公款旅游、滥发补贴等不正之风,现就“双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重申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双节”期间是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做好“双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是切实维护党规党纪、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培育良好校风的具体体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双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宣传教育,把廉洁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领导干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把握小节、顾全大局,自觉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改进作风,维护好干部形象。

二、严格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所有公车一律进入本单位车库或定点停放,严禁婚丧喜庆等事宜使用公车;严禁领导干部用公款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严禁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或接受下属单位邀请参与公款旅游;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走访、相互宴请;严禁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领导干部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尤其要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力促进学校的和谐与稳定。

三、加强管理,坚决追究违纪行为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加强管理,切实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坚决预防腐败行为。如有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本通知精神情形的,要及时向纪委报告,不得瞒报、迟报。对违反本通知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学校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特此通知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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