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换届期间反腐倡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3日来源: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纪委文件

华水纪〔20091

关于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

换届期间反腐倡廉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自2月起至4月下旬进行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换届工作,这是我校改革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全校师生员工非常关注,寄予厚望。认真做好此次换届工作,对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换届环境,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处级干部,现结合学校实际,强调以下纪律:

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现职处级干部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名、利、位、权,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纪委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服从组织安排。

二、参加民主测评的正高级职称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党员教职工代表,要本着对学校事业负责、对师生利益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公平、公正地评议处级干部,真正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推荐出来,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三、换届工作中,严禁采取打电话、发短信、请客、送礼等方式拉票;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搞串联、做工作;严禁以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的名义,搞拉帮结伙;严禁隐瞒、包庇、袒护换届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严禁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或通过信件、传单、短信、网络等方式,诬告诋毁中伤他人;严禁向调整、交流、提拔的领导干部赠送纪念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借干部换届调整、交流、提拔之机相互宴请和迎来送往,严禁以任何形式铺张浪费。

四、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在换届期间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重大事项要集体研究,不得借机突出发钱发物。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调整时,严禁临时审批项目,不准在离任后干预原单位的工作,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归还电脑、文件档案等公共财物,如实填写《领导干部离任公共财物交接表》,禁止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讲党性、讲政治、讲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校纪委监察处要会同党委组织部,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校纪委、组织部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校纪委举报电话:65790233

举报信箱:jiwei@ncwu.edu.cn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纪委

200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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