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1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水平,提升实践教学质量,保证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安排工作

根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本学期课内实验学时已在教务系统安排,请及时上传《授课计划》并按照实验课表实施教学,按要求记录并保存教学材料。

本科转专业工作完成后,请提醒任课老师及时添加转入学生。

二、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

依据《关于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已完成选题和任务书下达,须在3月8前提交开题报告;请严格审核已提交材料的信息一致性、完整性,第3教学周将统计任务书、开题报告上传情况。

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应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工作进度沟通,保证各环节质量,并配合学校督导检查。

三、实习实训工作

1.跨校区进行的实习实训,课程承担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责任到人,保证实习实训顺利开展及期间的师生人身安全。

2.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各教学单位在组织前要与实习单位加强沟通,做好实践教学期间学生的日常管理。对安全防护存在隐患的单位,应立即与实习单位沟通协调,及时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应立即暂停实习安排。

3.各带队教师认真落实实习计划中各项工作,实习指导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实习计划(内容、时间、地点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经教学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做好实习信息上传及相关材料归档工作(包含实习日志、实习现场照片等)。

四、实践教学经费使用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本科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本科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相关规定,进行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审核、报销等工作;

2.各类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须在文件规定范围内保证各项支出比例适当。

3.校内集中实习仅报销相关专业学生实习所需的实习实验材料费用。

4.实习经费报销时,须提交实习计划表、实习日志、外支清单;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实习数据;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教学院长审核确认实习报销情况。

5.教学实验低值易耗经费的报销,须确保报销发票类别与本科教学工作相关。

6.在报销国家、省级一流专业和汪胡桢班的实习费用时,须在适当位置注明专业相关信息,如2021年立项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7.学生科技竞赛报销购买备赛或参赛材料费用时,须提供相应的竞赛通知,外出参赛需提供参赛组队名单、签到表等相关材料。

8.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实践教学经费不能从学校划拨的本科实践教学经费中支出。

9.各单位自行开展2023年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情况自查工作。请结合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要求,对实习计划、日志及财务报销等情况进行自查,规范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

五、按时提交各项实践教学相关资料

各教学单位请于3月15日前在教务系统按要求提交以下各项材料: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实习(课程设计)日志》(含总结页)。(指导教师提交教务系统)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习计划》、《课程设计任务书及计划书》。(指导教师提交教务系统)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实习(课程设计)计划汇总表》。(学院负责人提交教务系统)

4.2023年实习经费使用的自查报告、《实验教学执行情况记录表》、实验、实习开展等相关实习材料,各单位自行存档,以备检查。

教务处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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