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6-16

为有效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效融合,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课程思政建设意见》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经过三年左右时间,建设100门左右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选100名左右课程思政优秀教师,建设5个课程思政示范单位,形成具有华水特色的“课程思政”教育体系,实现“门门有思政,人人能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建设举措

(一)加强课程思政教育培训

以学院为主体,做好教师的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工作。各教学单位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课程思政专题讲座或专项培训,教研室(系)至少开展一次课程思政专题教研活动。

(二)建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每年3月份启动,经教师个人申报、学院限额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同意后立项,建设期一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原则上以课程团队的形式申报,主持人需有中级以上职称。

遴选标准如下:

1.教学设计。善于挖掘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并融入专业教学各环节,有明确的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与专业教育内容有机融合的章节或知识点,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参考资料等教学文件,在知识传授中实现价值引领。

2.教学方法与手段。能根据“课程思政”内容及学生特点选用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及手段,积极应用混合式教学、研讨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方式,以学生为中心,遵循思想政治教育规律,重塑课堂教学组织形式,创新考核模式,有效提高专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的效果。

3.教学成效。至少提供2个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应用时间长,教学模式典型,推广价值大。形成学习成果达成度测评证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明显提升。督导评价和学生评价均为优秀。

(三)选树课程思政优秀教师

每年3月份启动,经教师个人申报、学院限额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同意后公布。申报教师需为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 师德风范。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教学能力与水平。热爱教育教学,长期奋战在教学一线。教学理念先进,有较强的教学设计能力,能把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与专业教育内容有机融合,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

3.教学改革与成就。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主持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教改项目或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发表过高质量的课程思政方面的论文或形成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案例等。

4.教学效果。教学能力突出,教学风格鲜明,课程育人实效显著,教学质量评价和学生教学评价结果名列前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5.近3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因教学事故、失德失范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任课教师,不得参评。

(四)建设课程思政工作示范单位

根据各单位前期工作成效,建设期内评选5个示范单位。标准如下:

1.有明确的建设方案。在落实好学校《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课程思政建设方案,建设工作有氛围、有特色。

2.课程思政能有效融入专业建设。学院能将课程思政建设有机融入专业建设中,突出育人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内容、方法、途径、载体上探索创新。

3.课程培育效果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比例高,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成果多,工作成效突出。

4.单位支持课程思政建设力度大。组织教师参加课程思政研讨会、交流会和观摩听课等活动,定期对开展的“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课程质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五)设立课程思政研究专项

在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校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分别设立课程思政专项,覆盖全校所有单位,支持教师积极挖掘课程思政教学资源,主动创新课程思政教学方式方法,开展课程思政相关理论研究,深入推动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创新。

(六)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将课程思政纳入教学大纲。教学目标中体现课程思政,课程内容中至少明确1个课程思政教学点。

三、组织管理

(一)实行分工负责。学校课程思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工作,负责示范课程、示范教师、示范单位、教学改革专项的评审和立项工作。各学院负责宣传动员、教育培训和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加强项目检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期满,学校组织学生评教和专家评议,建设效果好的,学校进行全校推广;建设不达标的,取消课程立项。

(三)强化激励引导。将课程思政纳入各类金课建设内容中,并作为教学项目申报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把各教学单位课程思政工作纳入单位年终考核体系。

(四)确保经费支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学校资助建设经费每门3000元。课程思政示范教师,学校资助工作经费每人1000元;课程思政示范单位,学校资助建设经费1万元。教学改革课程思政专项,学校每项资助3000元。各学院对各类课程思政立项,进行1:1经费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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